浅析民办高校教师的权益保障问题(李强强——银幕内外)
日期:2020-08-20  来源:太阳集团tyc4633  浏览量:2669

          浅析民办高校教师的权益保障问题

                李强强

摘要2020年是中国“双一流”建设政策的第一个重要阶段,共有140所大学入选。在这个令人振奋的时刻,公办院校都在奋力地响应国家的号召努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民办院校也必定得跟上时代的步伐积极投身到高水平大学的建设中去。作为一名民办高校的教师,在努力提升自我德行和专业修养的同时,随着中国民办高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关于民办高校教师权益保障的现实问题日益凸显出来,如何确保民办高校的教师们依法、合法地享有自己的权益变成了民办高校提升院校建设不可回避的问题。

关键词:民办高校建设;教师权益保障

《中国民办本科教育质量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65月,全国共有本科高校1236所,其中民办本科高校417所,占比超过三成。这就是说中国的本科大学生十个人里面就有三个是民办本科院校的学生。这样的数据无疑告诉我们,想提高中国整体的高等教育水平,民办本科院校是不可忽视的一块区域。但是由于民办院校自身的办学特点和行政属性,导致了诸多阻碍学校进步的问题。欲重教必先尊师,尊师的首要前提就是保障高校教师的基本合法权益。鉴于此,本文将着重来讨论在当下教育体制内民办高校教师权益的困境。

一、民办本科院校不规范的管理

目前,从管理模式上看,我国高校实行集中管理,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都是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规划和评估的。这样的管理办法使民办高校不能充分地发挥自己的特点来组织公司产品活动,影响和限制了公司产品自主权的实践。民办院校与公办院校最大的不同在于民办本科院校基本上是自负盈亏,而公办院校则有各种国家的教育资源和资金支持,这两种不同的运转方式必然会催生出不同的实际教育方式和理念。那么,教师作为学校正常运转的中坚力量,必然会在两种不同的教育生态环境中摸索出不同的生存之路。现实情况是,民办本科院校通常会为了节约成本,做出不规范的管理措施,利用自身权限侵害教师的利益。

1. 不健康的民办本科院校办学理念

民办本科院校的本质就是社会资本来做教育事业,本来是对于公办高等教育的一个很好的补充,互以为鉴。世界知名的哈佛大学、剑桥大学、耶鲁大学都是私立高等教育的学府。但是,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下,一些民办的本科院校仿佛变成了一个公司,最终的目的是靠学生来揽财,而且教师则变成了必须听话的员工。这种“一切向钱看”的潜在办校理念无疑对民办本科教育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民办高校有时候为了节省开支,甚至会利用授予职称的权利设置障碍、增加难度,剥夺教师的平等晋升职称的权益。

2. 民办高校不民主的内部管理

实际上,民办高校的重要决定、经营政策都是为董事会成员的利益服务的。在内部管理的过程中不乏出现不民主、一刀切和不顾师生的合法权益以及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等问题。比如,在很多高校中甚至都没有教师工会组织,有的教师即使想去向学校申述和沟通也找不到合适的途径。另外,有的民办高校虽然设有教师工会组织,但也形同虚设,仔细看一下工会的成员,大部分还是学校的领导和董事会成员,底层教师的声音和需求依然难以“上达天听”。长此以往,只能加剧教师与民办高校间的矛盾冲突,使得民办高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都大打折扣。

近年来频繁出现的大学教师与学生利益撕扯事件也是高等院校内部管理机制出了问题。尤其是民办院校在自负盈亏得情况下,更是需要合理建设院校内部管理机制。如果民办院校本身都不重视公司产品,只顾靠教育之名赚钱,那么可想而知,奋战在教学一线的高校教师们会如何对待教学实践。学校不断压迫教师,教师也就很可能把压迫加到学生头上。所以,民办院校需要加强公司产品的办学方针,建立可行的奖惩制度和可靠的监查机制,从根源上消除内部管理的结构问题。

3. 教师聘任制带来的问题

我国近年来实施高校教师聘任制,是教师管理制度上的一项重大改革。它不仅是教育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适应

教育改革自身的需要。实施教师聘任制,学校和教师是以平等、自愿为原则,互相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意是想激励高校教师跟上时代步伐,努力适应时代新环境,及时更新教学专业知识,避免拿着“铁饭碗”混日子,但现实是这种“地位平等”只出现在法律条文中。民办高校教师与民办院校基本上长期处于一种不对等的位置关系。实施教师聘任制的基础是对教师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核与评价,但很多高校在进行教师聘任制时,往往凭借主观臆断,没有一套严密、规范的考核标准,这就造成教师队伍的综合水平参差不齐。而且就中国的国情而言,教师群体是依附在学校单位上开展教育活动的一类人,一旦离开学校这个单位,个人将失去单位组织所赋予他的资源和基本保障。在高校教师的保障机制建设不够完备的情况下来谈与学校地位的平等无异于纸上谈兵。简单来说,民办高校教师如果因为不愿从事一些不规范的公司产品活动而得罪学校,民办院校可以堂而皇之地在教师人事档案上记下一笔然后开除他,而且他也很难在之后找到新的教学单位。反过来,民办高校教师个人并没有与院校抗衡的有效渠道。这样的情况会导致民办高校教师单方面受制与民办院校管理层。

二、民办高校教师的福利待遇问题

根据《2002年中国民办教育绿皮书》中关于民办高校的数据来看,我国民办高校正常营运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学生的学费,有的甚至全部来源于学生的学费。政府对于高等教育的财政资助几乎都给了公办高校,这样的现状直接导致了民办高校教师的工资、福利、科研学术和受培训等权益缺乏基本的资金保障。

1. 民办高校的福利待遇差

   在国家逐步取消高校教师编制的大环境下,民办高校教师的生存处境显得越发艰难。诸多民办高校为了节省开支,教师与学生的配比严重不重,教学实践活动依靠大量的外聘教师来支撑,大学生的党政思想建设和心理辅导也难以完成。2017年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规定高等学校应按总体上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德原则,足额配备到位。但实际情况是,民办高校的辅导员教师经常是一人需照管约300位学生,工作强度和难度大大提升不说,薪资待遇却是原地踏步。近年来,高校中频繁出现的辅导员老师克扣大学生奖助学金的事件、高校教师占用学生科研项目资金的事件、高校教师盗取学生学术成果的事件等,都能从侧面告诉我们高校教师的生存处境堪忧,何况自负盈亏的民办高校中的教师群体。诸多的民办高校教师基本享受不到应有的住房、出行、生育等福利津贴。

2. 民办高校的属性限制了教师的发展

   因为上述的一些弊病,我国民办高校在整体教学水平、科研水平上无法与公办高校相比,导致民办高校教师在职称晋升和科研项目的申请上都会比公办院校的教师矮一头,严重的限制了民办高校教师的职业发展。虽然同为教师,但这种院校歧视在实际生活中还是很普遍。

三、结语

高等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大量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未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需要一大批有才干、有担当、有素养的青年人才。而在高等教育的育人环节中教师绝对是必不可少的中坚力量。孔子三千学生,有贤者七十二。一个好的教师能够影响很多学生,这些学生就是中国的未来。所以,做好高校教师的权益保障工作就是铺平中国未来发展的道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谋万世。

参考文献:

1:周昆. 民办高校教师权益保障问题探析 [J]. 当代教育论坛. 2010,(12.

2:尹晓敏,陈新民. 构建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 [J].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2006,(8.

3:劳凯声. 中国教育法制评论(第五辑)[M]. 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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